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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0]154号
颁布时间:2000-08-09
2000年8月9日 鄂国税发[2000]154号 (通知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2000年7月19日 国税发[2000]1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 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93号)下发以后,一些部 门反映豆粕免税对国内的油脂行业及大豆种值有较大影响。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 神,现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 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93号)暂缓执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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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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