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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反走私斗争的通知
鄂税发[1993]344号
颁布时间:1993-09-06
1993年9月6日 鄂税发[1993]344号 各地、市、州、县(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0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积极配合有 关部门加强反走私斗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反走私斗争的通知》(1993年 9月6日 鄂税发[1993]34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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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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