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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和核定部分出口产品退税税率的通知
鄂税发[1993]201号
颁布时间:1993-05-10
1993年5月10日 鄂税发[1993]201号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3]084号《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和核定部分 出口产品退税税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和核定部分出口产品退税税率的通知》(国税发 [1993]08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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