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地税计[2003]3号
颁布时间:2003-02-18
2003年2月18日 闽地税计[2003]3号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厦 门、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收局征收分局,省税务学校, 省局办公室: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 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70号)转发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 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
上一篇: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转让股权不征营业税的通知
下一篇: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