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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2]82号
颁布时间:2002-03-25
2002年3月25日 闽国税函[2002]82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的通知 》(国税发[2002]1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
时反馈省局,以便制定我省具体的实施操作办法。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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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度总机构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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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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