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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2001年度工资发放税额扣除问题的通知
闽地税函[2902]72号
颁布时间:2002-05-29
2002年5月29日 闽地税函[2902]72号 福州、厦门、漳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征分局: 近接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关于2001税前列支工资问题的报告。根 据劳部发[1997]23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2001年度该集团本部及 下属企业在附表所列额度内实际发放的工资税前扣除;在附表额度内未实际发放的工 资部分不得在2001年度税前扣除。 附件:2001年度税前列支工资额度表(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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