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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23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浙地税发[2004]91号
颁布时间:2004-07-19
2004年7月19日 浙地税发[2004]91号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稽查局、外税分局: 为贯彻行政许可法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 部署,省局对自行制定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认真清理。经过严格审核论证, 省局决定取消23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对于取消的审批项目,省局相关业务处室正 在研究制定后续管理措施,届时将发文明确。各级地税机关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做好 有关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衔接工作,及时研究处理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可 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切实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各地在执行中如遇到 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反映。 附件: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3项)(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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