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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急通信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浙国税流[2004]23号
颁布时间:2004-03-17
2004年3月17日 浙国税流[2004]23号 省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急通信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国税函 [2004]3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急通信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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