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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宁地税函[2007]30号
颁布时间:2007-12-17
现将《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阁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7]2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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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新设立加油站实行统一纳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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