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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7]464号颁布时间:2007-12-27


徐州市、常州市、盐城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7]11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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