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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7]297号
颁布时间:2007-08-08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国税函[2007]7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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