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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个体经营户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6]92号颁布时间:2006-05-08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个体经营户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批复>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1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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