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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暂缓征收车船税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7]25号颁布时间:2007-02-01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缓征收车船税的通知》(苏地税发[2007]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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