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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5]438号
颁布时间:2005-12-27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函[2005]11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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