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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吉地税个所字[1999]322号
颁布时间:1999-12-04
1999年12月4日 吉地税个所字[1999]322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 函[1999]7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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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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