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吉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
吉国税发[1999]180号
颁布时间:1999-08-02
1999年8月2日 吉国税发[1999]180号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 9]1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将在1999年9月底前对 各地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
(4)
上一篇: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机关收费管理的通知
下一篇: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