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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吉国税发[1999]117号
颁布时间:1999-05-14
1999年5月14日 吉国税发[1999]117号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 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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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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