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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吉国税发[1998]274号
颁布时间:1998-09-09
1998年9月9日 吉国税发[1998]274号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 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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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1999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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