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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辽财教[2007]566号
颁布时间:2007-09-29
各市国家税躺、地方税务局:
根据辽宁日报《关于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申请》(辽报字[2007]44号)、省文改办《转发<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文化体制改革有关财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辽文改办发[2007]3号)、省文改办《关于确定我省享受文化体制改革中有关财税优惠政策的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辽文改办发[2007]4号)、《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辽财预[2005]2号)、《转发<财政部、海关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辽财预[2007]2号)等国家关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及所属企业从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执行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企业名单附后。
在执行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期间,由于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或经营战略调整而出现的撤销、合并、新设、分立等变化情况,将另行通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文件为准。
各市国税局、地税局及基层税务部门在对上述单位执行免税操作过程中,以本文作为要件备案执行,若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及所属企业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按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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