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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核定和最高开具限额审批有关问题的批复

辽地税函[2007]233号颁布时间:2007-09-13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核定和最高开具限额审批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8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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