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地税发[2007]102号颁布时间:2007-06-22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07]25号)精神,积极做好车船税的宣传工作,现将《车船税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向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宣传工作。
附件:车船税宣传提纲
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征收车船税。
一、 什么是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谁是车船税的纳税人?
车船税由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但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上述所称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三、哪些车船应当缴纳车船税?
应当缴纳车船税的车辆包括:载客汽车、载货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
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作业的车船,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应缴纳车船税。
四、我市车辆的税额是如何规定的?
我市车辆税额统一按照《辽宁省车辆税额表》执行。
税 目 |
计税单位 |
年税额 |
备 注 |
大型载客汽车 |
每辆 |
600元 |
包括电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 |
中型载客汽车 |
每辆 |
540元 |
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 |
小型载客汽车 |
每辆 |
480元 |
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 |
微型汽车 |
每辆 |
360元 |
是指车长小于等于3.5米,发动机汽缸总排气量小于等于1升的汽车。 |
载货汽车 |
按自重每吨 |
96元 |
包括挂车、牵引车、客货两用车。 |
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 |
按自重每吨 |
96元 |
三轮汽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三轮汽车或者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低速货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低速货车或者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 |
专项作业车
轮式专用机械车 |
按自重每吨 |
96元 |
专项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是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设备的轮胎式自行机械。 |
摩托车 |
每辆 |
120元 |
|
税目 |
计税单位 |
年税额 | |
机动船 |
净吨位小于或等于200吨 |
净吨位每吨 |
3元 |
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 |
4元 | ||
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 |
5元 | ||
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 |
6元 | ||
拖船 |
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计算 |
按机动船税额的50%计算 | |
非机动驳船 |
净吨位每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