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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代理报关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7]36号
颁布时间:2007-02-12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省局直属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代理报关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13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省局《辽宁省货物运输代理业和港口船舶代理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辽地税发[2005]132号)的相关规定与此文不一致的,以此文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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