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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辽财预[2003]613号
颁布时间:2003-11-03
2003年11月3日 辽财预[2003]613号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不含大连),省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 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2003]2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 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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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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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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