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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的通知

晋国税发[2005]196号颁布时间:2005-11-29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税发[2005]1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国税机关接此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按照通知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要抓住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机会,通过各种途径和运用各种形式,使社会各界特别是储户了解和掌握政策规定。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
  各级国税机关要在12月4日抓住《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利时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广泛宣传,特别是高校相对集中的市,要加大宣传力度,要争得银行、教育部门的积极配合,在储蓄网点、学校设立板报栏,分发宣传单,为进一步落实《通知》营造一个有力地宣传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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