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行政区划涉及管户交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并地税征字[1997]39号颁布时间:1997-12-27

     1997年12月27日 并地税征字[1997]39号 南城、北城、河西、南郊、北郊区地方税务局:   从98年1月1日起,原“三城二郊”的地税部门即将按照新划分域开展税收工 作,为了确保税收征收任务的正常衔接和新区财政体制的正常运转,需要对原“三城 二郊”的涉及调整的管户进行移交,具体移交事项安排如下:   一、交接时间:   从97年12月19日开始   二、交接地点   按照交接顺序在各单位统一进行;交接顺序、北郊、南郊、河西、北城、南城, 交接时,涉及哪个单位移交,各接收区集中到哪个单位办理交接事宜。   三、具体交接事项   [一]管户档案资料内容   凡涉及移交的客户档案包括:96年度及97年1-11月工商税、农税的征管 档案资料,具体内容:1.工商税收征管档案资料:[1]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 [2]税务登记表;[3]纳税人银行帐户开户情况申报表;[4]税种登记表; [5]减免税审批表;[6]定期定额核定书;[7]车船使用税情况统计表;[8] 使用税情况统计表;[9]房产税情况统计表;[10]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书; [11]96年度、97年1-11月的各税种申报表和财务报表;[12]97年 发票购印用存季报表;[13]延期申报申请表;[14]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15]各税税票及相关资料。个体工商户则统一按并地税明电[1997]第12 号文件要求进行归集整理。2、农业税收档案资料:“农业税收基础资料登记簿”、 “农业税收总帐”、“分户登记簿”、“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档案手册”、“农业特产 税税源台帐”。   不正常的管户,如:办了证找不见的户,欠税户等情况特殊的要有详细文字说明。   [二]各单位对移交的管户要先由本局征管科对各所进行验收,验收时,征管科 长、各所所长、分管局长分别在《管户移交表》[一式二份][表附后],签字盖章, 一份交本局征管科;另一份税务留存。   [三]凡移交的管户档案资料必须在所里按新接收的区域分别整理好,统一归集。 本局征管科接收后,将各所归集整理的管户档案资料分别按照所划出移交的新区名称 全部进行整理,在市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区与区之间的移交。   四、交接的具体步骤   [一]从12月19日起由北郊地税局对万柏林区、杏花岭区、迎泽区进行移交; 届时,河西、北城、南城三个局的分管局长、征管科长、市局征管科长全部到北郊地 税局进行管户交接工作,交接时各接收单位分别带上“北郊区划至万柏林区”“北郊 区划至杏花岭区”“北郊区划至迎泽区”的管户花名册,由北郊地税局提供每户征管 档案资料,各接收单位按花名册逐户接收,交按完毕,两个局的分管局长、征管科长 分别在《管户移交表》签字,市局征管科长负责监交。   [二]南郊、河西、北城、南城地税局的交接工作也照此办理。   [三]交接工作中,涉及城建制划走的乡、镇、所,可直接到乡、镇、所进行移 交。   [四]从12月19日起,各单位的具体交接时间由市局征管科负责电话通知。   五、注意事项及应说明的问题   [一]管户移交过程中,必须按软盘打印出的管户花名册进行,如出现企业名称 不实、征管资料严重短缺或个体户、边远不户提供不了资料、管户名称重复等问题, 必须在《管户移交表》上逐一写明,双方认可,市局同意后方可签名,所有遗留问题 待市局统一研究后再处理。   [二]对错划区域的管户由原管辖单位按新区界线重新认定后,统一以文件形式 上报市局,由市局在软盘上修改后,再确定时间划转移交。   [三]关于部分移交管户基数不实、个别企业一次性税民及国税代征如何调整问 题,此次管户移交暂不进行处理,待98年元月份下达计划时,由市局计会科会同各 单位计会科统一调整。   [四]关于公章、业务章[包括各所公章、业务章]的刻制问题,各单位要尽快 办理;   [五]管户移交后,各单位要尽快对所辖管户下达税收管理通知书,通知书为一 式两联,由企业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税务机关拿回一联,另一联由企业 留存;通知书内容除明确接管税务机关的名称及有关纳税事宜外并通知企业持税务登 记证正、副本限期到税务机关加盖税务登记章,注明从98年1月1日起接受新区地 税机关的税收管理;   [六]待企业更换单位名称、更换统一代码、更换工商执照后,98年4月1日 起统一进行换证,具体换证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太原市地方税务局管户移交表(略) (2)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