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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征字[1998]21号颁布时间:1998-08-18

     1998年8月18日 并地税征字[1998]21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征发[1998]1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作 出以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从精简、实用的原则出发,市局特设计《税务登记户 数季度报告表》及其附表[简称管户季报,下同],用以全面掌握全市管户数量及管 户分布。管户季报自98年9月1日启用,新表启用后,原《太原市地税系统税务登 记[管户]户数情况月报表》[纯地税户、共管户]、《太原市地税系统月度征管分 析表》同时废止。   二、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年度终了后10日内将表一至表七报出,于季度终了后5日内将管户季 报报出。   三、报送要求   报送报表应按照《征管报表填报口径说明》要求,做到报送时间及时,报表数字 准确,报送资料完整,报表内容逻辑关系合理。在报送报表时,还应报送简要文字说 明材料。   四、市局将对报表报送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汇审,对汇审结果进行评比,并将予以 全市通报。报表考评办法另下。   五、新表由市局统一印制、下发。 附件:管户季报填报口径说明、税务登记户数季度报告表、税务登记户数季度报告表 [附表]   表一:税务登记户数季度报表。   本表为季度报表,其填报口径内容比照《征管报表填报口径说明》中有关《税务 登记户数年度报告表》内容填报。   表二:税务登记户数季度报告表[附表]。   一、本表为季度报表,为表一《税务登记户数季度报表》的附属表,只对表一中 需要予以明确的项目加以强调说明。反映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 餐饮业、娱乐业、桑拿浴业的户数,包括办理税务登记证和注册税务登记证的总户数。   二、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中从事运送货物和旅客服务的社会生产部门。   邮电通信业是通过传递信息为生产和生活提供服务的产业。   餐饮业包括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及切面铺等行业,也包 括其他部门所属的独立对外营业的食堂。不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不对外 营业的职工食堂。   娱乐服务业包括卡拉OK歌舞厅、电子游戏厅[室]、游乐园[场]、夜总会等 活动。   行业分类时,如其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几个行业的,按其主营行业填列。   三、逻辑关系   横行:1=2+3+4+5+6+7+8+9+10   纵栏:1>=2+3   3>=4   7>=8+9   四、附列资料   1、餐、宿、娱、浴一体户指集餐饮、住宿、娱乐、桑拿浴业等性质于一体的经 营业户。   2、歌厅户数:即指独立经营并已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的歌厅户数与虽独立经营但 由歌城统一办理税务登记的歌厅的户数的总和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问题的 函》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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