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等情况的通知

并地税征函字[1998]7号颁布时间:1998-07-06

     1998年7月6日 并地税征函字[1998]7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按照[1998]晋地税征函字第3号《关于报送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等情况的 通知》要求,为了及时掌握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清查工作的顺利进 行,根据省局建立定期汇报制度的要求,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务于每月15日前将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和《漏 征漏管户情况统计表》[附表一]报市局征管科。   二、7月份在报送上述清查管户情况和统计表的同时,报送《验证、定额调整情 况统计表》[附表二]及书面材料。   三、要及时汇报清查情况,对清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工作总结 要有措施、有成果、有典型案例,统计表要数字真实,逻辑关系正确。清查工作结束 后,市局将组织检查并通报。 附件一:《漏征漏管户情况统计表》(略)   二:《验证、定额调整情况统计表》(略) (2)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