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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所字[1998]10号
颁布时间:1998-02-09
1998年2月9日 并地税所字[1998]10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 税问题的通知》[晋地税所字[1997]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 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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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地税局《关于寿险营销员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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