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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关于我市佛教白云寺基建工程享受零税率照顾的请示报告”的批复

并地税特字[1996]7号颁布时间:1996-05-07

     1996年5月7日 并地税特字[1996]7号 太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局“关于我市佛教白云寺基建工程享受零税率照顾的请示报告”收悉。白云寺 属太原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你局所承建白云寺念佛堂、僧宅等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 调节税适用零税率。   特此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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