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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对省供销社请求社员股金“保息分红”免征个人所得税请示函的批复》的通知

并地税所字[1996]53号颁布时间:1996-08-30

     1996年8月30日 并地税所字[1996]53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晋地税所字[1996]31号文《关于对省供销社请求社员股金“保息分 红”免征个人所得税请示函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对省供销社请求社员股金“保息分红”免征个人所得税请示函的批复(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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