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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车船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财字[1997]第5号颁布时间:1997-07-17

     1997年7月17日 并地税财字[1997]第5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财预字(97)97号《关于铁道部所 属单位恢复征收车船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深入企业,搞检查,严格按 照文件所指期限恢复征收,组织入库。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车船使用 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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