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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税局、山西省地税局《转发<关于对饲料工业企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所字[1997]第48号颁布时间:1997-07-11

     1997年7月11日 并地税所字[1997]第48号 各县(市)区地税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税局、山西省地税局晋财预字[1997]第90 号《转发<关于对饲料工业企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 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对饲料工业企 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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