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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流字[1997]第39号颁布时间:1997-12-12

     1997年12月12日 并地税流字[1997]第39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流字[1997]第59号《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 金融保险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周知。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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