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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增值税起征点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并税流字[1994]5号
颁布时间:1994-01-11
1994年1月11日 并税流字[1994]5号 各县[市]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市直各分局、市稽查大队、咨询所、高新处: 现将省税务局晋税明电[93]29号关于增值税起征点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晋税明电[93]29号(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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