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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晋财法[2003]54号
颁布时间:2003-10-28
2003年10月28日 晋财法[2003]54号 各市(地)、县(市、区)财政局、劳动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 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 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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