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晋地税税二发[2003]85号
颁布时间:2003-09-05
2003年9月5日 晋地税税二发[2003]85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 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3]961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批复
(2)
上一篇: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产权人重新购房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