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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古巴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晋国税发[2003]192号颁布时间:2003-11-05

     2003年11月5日 晋国税发[2003]192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古巴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管协定生效的通知》 (国税发[2003]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古巴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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