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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突尼斯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晋国税发[2003]164号
颁布时间:2003-09-23
2003年9月23日 晋国税发[2003]164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突尼斯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 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突尼斯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 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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