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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期投资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先进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

晋国税函[2003]398号颁布时间:2003-08-06

     2003年8月6日 晋国税函[2003]398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期投资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先进技术企业所得税 优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8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期投资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先进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问题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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