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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晋国税函[2003]401号颁布时间:2003-08-08

     2003年8月8日 晋国税函[2003]401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 效的通知》(国税函[2003]9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 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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