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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函[2003]360号颁布时间:2003-07-15

     2003年7月15日 晋国税函[2003]360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7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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