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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

晋国税发[2003]84号颁布时间:2003-05-27

     2003年5月27日 晋国税发[2003]84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国税 发[2003]5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各地区、各部门在现阶段 要抓好抗击“非典”各项工作的落实,又要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一 系列重大工作部署和精神上来,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处理好“非典”防治和组织收 入的关系。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非典”防治工作是全面完成今年税收工作的 首要前提;完成和超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是对抗击“非典”、发展经济的最大支持, 一手抓好“非典”防治,一手抓好组织收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二、坚持不懈地继续抓好“非典”防治工作,确保万无一失。我省“非典”疫情 发生以来,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对防治“非典”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部署。从目前 情况看,全省“非典”疫情日趋平缓,但各级国税机关仍然要高度警惕,防止麻痹大 意,克服松懈思想,继续严格落实好总局、省局部署的防治“非典”的一系列措施, 特别是要做好办税服务厅等直接与广大纳税人接触的基层征管一线人员的防护工作, 严防死守,坚持到底,取得最后的胜利。   三、加强收入分析预测,严密监控收入进度,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截止4月底,全省国税系统努力克服"非典"疫情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影响,累计完成7 79,462万元,占年度国家计划的40.55%、省计划的39.94%,比上 年同期增长31.17%,增收185,220万元,总体增势良好。但是,各级国 税机关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非典”疫情对国税收入造成的不利影响,认真做好税收收 入分析与税源监控工作,当前要按照省局有关文件精神着重分析“非典”疫情对当地 经济和国税收入的影响,认真做好全年收入预测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省局。   四、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的力度,全面 做好税收各项工作。各地在狠抓防治“非典”工作的同时,要把税收各项工作的重心 放在千方百计大力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上来。要认真对照2003年国税工作要点, 对照年初签定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来一次“回头看”,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 上,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住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弥补收入不足。要认真执 行税收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法,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大力清 理陈欠、控制新欠,完成全年清欠指标;做好金税工程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和报税、认 证、交叉稽核、协查等一系列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征管岗责体系,进一步理顺征管运 行机制,夯实征管基础,研究和加强个体税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认真执行 所得税的各项政策,做好各类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就地监管和涉外企业反避税、出口 退税工作;强化税务稽查,精心组织、全面落实省局今年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以管理促收 入,向检查要收入,最终赢得防治“非典”和组织收入工作的全面胜利。   五、各地在贯彻执行本通知的过程中,要将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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