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

晋国税发[2004]55号颁布时间:2004-03-22

     2004年3月22日 晋国税发[2004]55号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工作规程(暂行)》(以下简 称规程)印发给你们,并就规程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应用系 统(以下简称审核评税应用系统)的全面推行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正确认识审核评税工作的重要意义   审核评税是税收征管流程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它是居于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之间 的一个重要环节。审核评税是对企业申报纳税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初 步审核,发现申报纳税中疑点和异常现象并予以纠错补漏的税收管理手段。通过审核 评税,一方面,可以使税务机关全面深入地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强化税源监控, 服务税收决策;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减轻乃至杜绝因税法遵从失 误而招致的处罚具有促进作用。总之,审核评税既是税务机关加强征管的重要手段, 也是为企业提供高层次纳税服务、密切征纳双方关系的有效举措。因此,做好审核评 税工作意义非常重大。   二、要高度重视规程及审核评税应用系统的全面推行工作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办 法》(国税发[1998]072号下发),省局在太原、大同、吕梁等地、市成功 进行审核评税信息化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规程,并在税收调查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 发了审核评税应用系统,以进一步规范审核评税工作,提高审核评税工作质量和效率, 推进我省国税系统涉外税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进程。各地要高度重视规程 和审核评税应用系统的全面推行工作,将其作为全年涉外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 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狠抓落实工作。此项工作已列为对各地进 行年度日标责任制管理考核的内容,省局将适时进行检查考核通报。   三、要切实抓好规程及审核评税应用系统的宣传培训工作   为了更好地在全省国税系统推行规程及审核评税应用系统,省局已于3月初举办 了全省涉外企业审核评税培训班,并统一印制下发了审核评税讲义和审核评税应用系 统操作手册,供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涉外企业使用。省局举办培训班,既是为各地培 训师资力量,也是培训审核评税工作骨干。各地要抓紧对审核评税人员和涉外企业的 宣传培训,通过宣传培训,使他们在正确认识开展审核评税,尤其是推行规程和审核 评税应用系统对税企双方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能够熟练使用审核评税应用系统。尤 其是要加大对审核评税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培训,使他们能够深刻理解规程的内涵, 准确把握审核评税的范围、内容、时限、地点、依据资料及岗位设置等,严格按照规 程规定的实施步骤开展审核评税,规范使用各种税务文书。   四、要在全面推行规程的基础上分步实施审核评税应用系统   各地要从规程下发之日起,对当地所有涉外企业在每一纳税期内向国税系统申报 缴纳的所有税种以及扣缴义务人按税法规定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收,按照规程要求进行 规范的审核评税。在此基础上,要按照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方针,分步实施审核评 税应用系统。   2004年审核评税应用系统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4月底前,参加汇算清缴的涉外企业使用审核评税应用系统完成 2002、2003年度涉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大同的涉外企业可不进行 2002年度的纳税申报)。5月底前,主管税务机关使用审核评税应用系统完成 2003年度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审核评税工作,如因企业较多、工作量较大, 5月底前完成确有困难的,也可顺延至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应与各地上半年开展 的2003年度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力争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步:7月底前,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审核评税的准备工 作。从8月份开始,涉外企业要使用审核评税应用系统按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主 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管户情况选择按月或按季使用审核评税应用系统进行增值税纳税申 报的审核评税。   从2005年开始,各地要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全面使用审核评税应用系统进 行涉外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审核评税。鉴于我省消费税户数少,所占税收 比重小,可暂不使用审核评税应用系统进行消费税纳税申报的审核评税。   五、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人机结合问题。审核评税的评析环节必须采取计算机评析与人工分析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评析人员应在审核评税应用系统自动比对分析的基础上,结合 企业提供的各种申报资料和日常掌握的情况,对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准 确性进行全面分析、综合比较,防止出现以计算机代替人工的现象。   (二)关于评税地点及依据资料问题。   审核评税仅为案头评税,其工作场所应只限于税务机关,审核评税人员一般不得 到有问题的企业进行实地稽核。   审核评税所依据的资料主要来源于企业的申报资料,除此之外,审核评税人员不 应再向企业调取其他资料,如账簿、会计核算资料等。   (三)关于岗位设置问题。按照规程规定,审核评税工作主要设置三个岗位。各 地可按照有利于审核评税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税务文书的顺畅运转和有利于工作 效率的提高“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根据当地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管户情况,灵 活选择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   (四)关于文书印制等问题。审核评税工作中涉及的各种税务文书,由各地按照 规程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文书式样和审核评税应用系统及各类参数已放于省局广域 网上,路径为:local\涉外税处\审核评税。   (五)各地在推行规程和审核评税应用系统过程中,如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 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附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工作规程(暂行)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办 法》(国税发[1998]072号下发),规范税务机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以下简称企业)纳税申报的审核评税工作,提高审核评税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 步推进我省国税系统涉外税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进程,制定本规程。   二、审核评税范围   企业在每一纳税期内向国税系统申报缴纳的所有税种以及扣缴义务人按税法规定 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收。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增值税;   (二)消费税;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四)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的其他税种。   三、审核评税内容   评税人员应在认真审核企业各项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申报数字与纳税数字是否一 致以及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上的项目、数字填写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等的 基础上,分税种进行审核。   (一)增值税审核评税内容   1.内销货物销售额、销项税额的审核   (1)企业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计税销售额是否包括了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企业已开具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销售业务和不开具发票的销售业务是否 全部做了销售处理,并如实向税务机关进行了申报。   (3)使用专用发票票面所列“货物或劳务名称”与实际是否相符。   (4)使用专用发票票面所列“税率或征收率”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税额计算是 否正确。   (5)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是否附有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或购货方税务 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   (6)企业销售免税货物,是否有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现象。   (7)企业的其他异常申报行为。   2.进项税额抵扣的审核   (1)当期取得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2)取得进项抵扣凭证适用税率是否正确。   (3)有无提前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现象。   (4)收购农产品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使用税务部门批准的收购凭证(农场销 售自产农产品除外)。   (5)收购废旧物资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使用税务部门批准的废旧物资销售发 票。   (6)取得的运费发票是否符合抵扣条件,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正确。   (7)购进固定资产是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8)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是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   (9)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的购进货物是 否已作进项税额转出。   (10)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折扣、折让、返利等返还资金是否冲减当期 进项税额。   (11)取得未认证或超期的电脑版专用发票是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12)其他违反进项税额抵扣规定的行为。   (二)消费税审核评税内容   1.企业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计税销售额是否包括了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从价定率征收的企业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是否按规定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 销售额。   3.从量定额征收的企业,申报的销售数量是否真实。   4.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企业,有无不按规定履行扣缴消费税义务的行为。   5.企业将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换取生产资料,是否按同期最高售 价确定计算消费税。   6.有无混淆税目界限、错用税率(额)行为。   7.企业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酒类除外), 有无不按规定多计算扣除消费税税额的行为。   8.企业购进与自产产品相同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销售时,有无不申报应纳消费税 的行为。   9.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计算是否正确。   10.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是否并入销售额计 算消费税。   11.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审核评税内容   1.企业是否如实申报各项收入或所得项目。   2.企业是否将不得列入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计入成本、费用,税法和会计 制度有差异的,是否已作调整。   3.企业存货的发出或领用,其计价是否符合规定。   4.从事信贷、租赁业务以外的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是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5.企业购置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长期资产是否按规定摊销。   6.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的标准、计价、折旧的提取是否准确。   7.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是否经税务机关审批。   8.企业是否存在外方投资不到位及出资比例低于25%的情况。   9.企业是否按规定结转或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获利年度的确定是否正确。   10.企业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使用的适用税率和实际征收率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11.企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是否符合税法规定,需税务机关审批的,是否 已履行审批手续。   12.在中国境内设有分支(营业)机构且各分支(营业)机构税率不同的外商 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是否合理地分别计算或分配各分支(营业)机构的应纳税所得 额,按照不同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并进行计税调整。   13.企业有无税法规定的关联企业,是否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 款或支付费用。   14.企业为外国税额扣除事项而提供的纳税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税额扣除计 算是否正确。   15.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四、审核评税时限   审核评税统一在企业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后进行,并应在规定时 间内完成。   (一)对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审核评税,应在规定的申报纳税期结束后20日内完 成。如因企业较多,按月完成审核评税确有困难的,也可将两个月或三个月的申报纳 税情况合并为一次进行审核。   (二)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审核评税,应在规定的申报纳税期结 束后30日内完成。   (三)专项审核评税应在规定的申报纳税期结束后30日内完成。   (四)批准延期申报纳税的,审核评税应在企业申报纳税后5日内完成。   (五)临时申报纳税的,审核评税应在企业申报纳税后5日内完成。   (六)代扣代缴税款的,审核评税应在扣缴义务人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后5 日内完成。   五、审核评税地点   审核评税的场所应只限于税务机关,评税人员一般不得到企业进行实地稽核和调 取企业会计核算资料及账簿凭证。   六、审核评税依据资料   审核评税依据的资料主要包括: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附属资料,财务会计报 表、会计师查账报告,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及附属资料以及税务机关日常掌握的各种 资料。   七、审核评税实施步骤   审核评税的实施按评析、核实、认定、处理四个步骤进行。   (一)评析。评析采取计算机评析与人工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应在每一 个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评税部门或岗位报送审核评税纸制报表和数据 软盘。审核评税数据包括纳税申报数据、损益表数据、资产负债表数据。审核评税人 员根据企业报送的纳税数据,运用税收调查管理系统对各表的项目、数字逻辑关系进 行微机审核,并生成《审核评税相关指标参考表》,按照《审核评税指标标准对照表》 (见附件1)所列的内容、标准,结合日常掌握的企业情况,对其真实性、合法性、 准确性进行分析、比较,初步确定企业申报或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中存在的问题 或疑点,并填写《审核评税评析表》(见附件2)。   (二)核实。对评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疑点,必须逐一进行核实。需向企业或 扣缴义务人核实的,报科(股)长批准后,填制《审核评税约谈通知书》(见附件3) 和相应的《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见附件4),通知企业或扣缴义务人做出解释、说 明,也可要求企业或扣缴义务人提供书面说明材料或佐证材料。   约谈应有两名以上评税人员在场,并确定主问人和记录人,被约谈人应为企业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对于企业出示的证据资料,应在《约谈记录》 (见附件5)中注明。   (三)认定。根据核实情况,对评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疑点,逐一进行认定, 并填制《审核评税结论》(见附件6),提出处理意见。   (四)处理。根据评析或认定结果,对未发现问题或疑点的,填制《纳税申报资 料认可单》(见附件7),报科(股)长批难后,随同申报资料一并归档3对于违章 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足,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签发,下达《涉税事 宜通知书》(见附件8)和《调账建议通知书》(见附件9),制作相应的《税务文 书送达回证》,随同企业纳税申报等资料一并归档,并要求依法执行;对需进一步实 地核查或涉及避税问题的,填制《审核评税问题移送单》(见附件10),经县级以 上税务局(分局)局长审批后,移送稽查部门或反避税部门,稽查部门或反避税部门 处理完毕后,应将处理结果复印件及时送达评税部门。   八、审核评税档案管理   审核评税中涉及的档案资料应与征管资料一并归档保管,在审核评税结束后10 日内归档完毕。归档资料包括:   1.审核评税相关指标参考表   2.审核评税评析表   3.审核评税约谈通知书   4.约谈记录   5.审核评税结论   6.纳税申报资料认可单   7.涉税事宜通知书   8.调账建议通知书   9.审核评税问题移送单   10.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11.其他资料   九、审核评税岗位设置   审核评税工作主要设置三个岗位。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管 户情况,选择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   (一)申报受理岗位   1.负责接收企业报送的纸制报表和数据软盘,在审核评税系统中对软盘数据进 行接收、核对,生成相关指标参考表,并将纸制报表与打印出来的相关指标参考表一 并移送调查分析岗位。   2.负责对审核评税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进行整理、归档。   (二)调查分析岗位   负责对申报受理岗位移送的企业纸制报表和相关指标参考表与审核评税标准对照 表进行比对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或疑点通过约谈举证程序进行核实,并对分析结果提 出处理建议。   (三)评定处理岗位   1.负责对调查分析岗位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综合评定,无异议的经局领导审批 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有异议的退回调查分析岗位进行复评。   2.负责接收相关部门的反馈信息,并及时总结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3.负责将审核评税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移交申报受理岗位归档。   十、附则   (一)本规程由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二)本规程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审核评税指标标准对照表——增值税 序号   项  目             指 标 标 准            分析结果 1   销售额与应纳税额变化幅度     销售额增长率/应纳税额增长率>1   用于异常,应进一步分析其有无销留免税货物,或    分析                                 者当期进项税额较大或发生上期留抵,如未发生,                                       应约谈举证 2   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增减幅     销项税额增减率-进项税额增减率    属于异常,应进一步约谈举证    度对比分析            ≠0 3   进项税额与原材料变化幅度     进项税增长率/原材料增长率>1    属于异常,应进一步举证分析其是否存在取得前    分析                                 期进项发票的行为,否则应分析是否存在虚抵进                                       项行为 4   进项税额增长率与销售收入     进项税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    属于异常,应进一步举证分析其是否存在虚假抵    增长率对比分析          30%                 扣税款或隐瞄收入的可能 5   存货周转率分析          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年初数+存    周转率值越高,表明企业存货周转速度越快,销售                     货年末数)/2]            情况也越好,实现的销项税额也应越大 6   速动比率分析           (流动资产-存货-待摊费用)/流     速动比率值越高,表明企业偿债能力越强。主管税                     动负债                务机关可以据此清理欠税 7   税负分析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         属于异常,应进一步分析其有无隐瞒收入、虚抵进                     低于同行业平均税负20%        项问题 8   申报应税销售额与报税应税     申报应税销售额-报税应税销售额    销售额比对分析          <0                 属于异常,应进一步约谈举证 9   其他分析                               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人工分析   审核评税指标标准对照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序号 项  目       指 标 标 准            分析结果 1   销售利润率  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        用于异常,应进一步分析其是否隐瞒收入、多列成           与上年(或同行业)相比变化幅度超    本费用,是否存在关联企业避税问题;同时该指标           出20%以上              应与2、3、4、5四项指标保持同方向变动,否则属                             于异常,应具体分析其原因 2   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属于异常,应进一步分析其是否隐瞒收入、多列成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收   本,是否存在关联企业避税问题;同时该指标应与           入                  1、3、4、5四项指标保持同方向变动,否则属于异           与上年(或同行业)相比变化幅度超    常,应具体分析其原因           出20%以上 3   销售净利润率 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属于异常,应进一步分析其是否隐瞒收入、多列成           与上年(或同行业)相比变化幅度超    本费用,是否存在关联企业避税问题;同时该指标           出20%以上              应与1、2、4、5四项指标保持同方向变动,否则属                             于异常,应具体分析其原因 4 销售成本利润率 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    属于异常,应进一步分析其是否隐瞒收入、多列成           务税金及附加)            本费用,是否存在关联企业避税问题;同时该指标           与上年(或同行业)相比变化幅度超    应与1、2、3、5四项指标保持同方向变动,否则属           出20%以上              于异常,应具体分析其原因 5 成本费用利润率 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    属于异常,应进一步分析其是否隐瞒收入、多列成            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     本费用,是否存在关联企业避税问题;同时该指标           用+财务费用)             应与1、2、3、4四项指标保持同方向变动,否则属           与上年(或同行业)相比变化幅度超    于异常,应具体分析其原因           出20%以上 6 销售收入费用率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           用)/主营业务收入           与上年(或同行业)相比变化幅度超           出20%以上              属于异常,应进一步分析其是否多列费用 7   资本收益率  净利润/实收资本           属于异常,应进一步分析其是否少记应纳税所得额           与上年(或同行业)相比变化幅度超出           20%以上 8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           与上年(或同行业)相比变化幅度超出           20%以上               属于异常,应进一步分析其是否将收入挂账 9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值越高,表明企业偿债能力越强,主管税                             务机关可以据此清理欠税 10  存货周转率  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年初数+存货年末 周转率值越高,表明企业存货周转速度越快,销售           数)/2]               情况也越好,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也应越大 11  税 负    (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实际应纳地方  属于异常,应进一步分析其是否隐瞒收入、多列成           所得税额)/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本费用,是否存在关联企业避税问题           与上年(或同行)相比变化幅度超出20%           以上 12  捐赠支出                     凡该项目有数据的,则应约变举证其是否属于中                             中境内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支出 13  预提费用                     凡该项目有数据的,则应约谈举证其是否属于应                             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14  财产损失                     凡该项目有数据的,应审核其是否经税务机关审批 15  罚款支出                     凡该项目有数据的,则应约变举证其是否包括违                             法经营的罚款及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16  其他分析                     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人工分析 附件:2.审核评税评析表(略)    3.审核评税约谈通知书(略)    4.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略)    5.约谈记录(略)    6.审核评税结论(略)    7.纳税申报资料认可单(略)    8.涉税事宜通知书(略)    9.调账建议通知书(略)    10.审核评税问题移送单(略)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