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
晋地税税二发[2001]36号
颁布时间:2001-05-22
2001年5月22日 晋地税税二发[2001]36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及其分局、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
(2)
上一篇: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的通知
下一篇: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