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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函[2004]306号
颁布时间:2004-06-29
2004年6月29日 晋国税函[2004]306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 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6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 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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