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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紧急通知
晋国税函[2004]53号
颁布时间:2004-02-13
2004年2月13日 晋国税函[2004]53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 电[200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晋国税函[2004] 48号文,要求纳税人作好有关资料的报送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果以 书面形式(广域网)于3月25日前上报省局。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紧急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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