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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并地税税二发[2002]9号
颁布时间:2002-03-05
2002年3月5日 并地税税二发[2002]9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 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晋地税税二发[200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附件: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 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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