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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委、省政府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的通知(节选)
川委厅[2003]26号
颁布时间:2003-08-29
2003年8月29日 川委厅[2003]26号 四、注意事项 (一)省委、省政府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要在具体指导上下功夫,重在提高 企业的自身素质,帮助其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以更好地对全省民营企业的发展发挥 示范引导作用,在资金、项目、政策上不搞特殊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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