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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0-12-15

     2000年12月15日   “九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实施“治水 兴蜀、绿化全川”战略方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完成了“四 五一化”目标任务。“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确定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是 “六六”目标,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占需治理面积的6%,发展节水灌溉面积占总 耕地面积的6%,人均建成6分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森林覆盖率年递增0?6个百分 点,年修建农村道路6000公里,新增提水控灌设备6万台套(60万千瓦)。为 了更有成效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确保“十五”末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 任务,现将“六六”目标任务分项、分年予以下达。各市、地、州应将省上分解下达 的目标再分解到县(市、区),使各级、各部门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省政府将 把省级有关部门的项目任务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内容进行考核;对各市、地、州的目 标任务,将结合“李冰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竞赛活动,分年进行考核,并对获得先 进的地区进行表彰,实行以奖代补。面向新世纪,省委七届七次全会提出未来10年 把我省建成西部经济强省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奋斗目标,为今后开展农田水利基本 建设指明了方向。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六六”目标任务列入政府任期目标 任务,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要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临的新情况、 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建立新机制,制定新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力求取得新的突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打好总体战,为全面 完成“六六”目标任务,把我省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做出新的贡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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