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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保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规定》的通知
并密字[1998]5号
颁布时间:1998-05-04
1998年5月4日 并密字[1998]5号 各县[市]区委保密委员会、市直各部、委、办、人民团体,厂矿、企事业单位,大 中专院校保密委员会[领导组]: 现将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 执行,并按此规定,对本地区、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彻底、 全面、认真的摸底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保密规章制度。 各单位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6月25日前报太原市保密局。 附件: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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